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

地下钱庄

  83岁的陈达是一名香港籍商人,已在内地经商多年。2012年初,陈达出售了在内地的工厂,打算将6000多万元资金转回香港养老。一次饭局上,他将此事告诉了认识多年的朋友、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行长沈某生。   “沈某生主动告诉我,他可以弄到外汇结算指标。”陈达说,2012年8月,他分三笔、每笔2000多万元,将钱汇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。前两笔款项都如约汇入陈达的香港账户,但最后一笔却少给了800万元人民币。双方几经交涉,沈某生又给了175万元,之后突然辞职逃匿。   感觉被骗的陈达将沈某生诉至宝安区人民法院。法院审查发现,沈某生涉嫌诈骗罪,将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。缜密侦查之下,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重大案件线索浮出水面。   “沈某生根本没有所谓的外汇管控指标,他是通过地下钱庄把数千万元资金转移出境的。”专案组民警曹启南介绍。根据资金流向的脉络,专案组发现涉案的大量银行账户呈现出“金字塔”式的结构:沈某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到陈达的款项后,短时间内即向5个账户转移资金,该5个账户随后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。   犯罪嫌疑人、36岁的广东汕头籍男子叶某城,就是5大账户其中之一的实际控制者。   “参与沈某生转移陈达的资金出境,是我做的生意中比较大的一笔。”在看守所内,叶某城向记者表示,自己从2006年起跟着姐姐从事地下钱庄活动,在深圳寻找有外币兑换需求的人,然后联系下家,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。他进一步转移资金的众多银行账户,分别是借用妻子、姐姐、姐夫、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办的,均由他本人控制。   叶某城的姐姐、犯罪嫌疑人叶某莲证实,她平时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。接下“生意”后,她就联系香港那边经常“合作”的下家谈好手续费;然后,“客户”将钱打到叶氏姐弟控制的境内账户,叶氏姐弟转账给香港下家控制的账户,香港那边迅速完成港币兑出。   专案组查明,该团伙以叶某城、郑某生等汕头籍人员为首,以家族关系为纽带,既各自经营、又相互合作,在深圳罗湖、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,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,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,涉嫌非法经营罪。目前,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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